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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要漲了,小心用水量牽動你家的電價!!
發布日期
2013年
發表位置
作者
蘇政賢、陳金義

十月份起電價即將調漲,很多人開始擔憂,水價沒漲,卻使大多數民眾不懂得節約用水。因為水費很便宜,在這幾年來在「節能減碳」中成了被漠視的一環。

很多民眾忽略掉,不管是公寓型住宅或透天厝,都是要靠抽水馬達送水到屋頂,再由屋頂水塔分送各樓層使用,所以,用水量越多電費自然繳得越多,這是一般民眾所無感的地方,多數以為漲的是電價跟水費沒關係是錯誤的觀念。

一般民眾很少注意水費單的內容,水費計價結構包括「基本費」及「用水費」,其收費結構:應繳總金額=基本費+用水費+代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台北市用戶已停徵)+代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接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用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加壓設備維護管理費(自來水事業單位接管集合社區及配合市辦山坡地重劃之自來水用戶)。

基本費依口徑大小差別計收,用水費則按使用量採累進費率計算,故水價1 度多少元並非一定,端視用水量多寡與用水設備而定。
 

隨水費徵收的還有以下內容:
代徵清除處理費:依據「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第11條規定,由自來水事業接受縣市]政府委託,代徵清除處理費,並依同法第3條規定向自來水供水區內用戶代徵清除處理費,依其實際用水度數計算之。代徵費用係由行政院環保署視實際清除、處理成本變動情形公告調整之。以新北市為例,清除處理費=實際用水度數*3.7元

  1. 合臺北市政府自89年7月1日起,為配環境保護局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原來隨自來水費附徵之垃圾費同時停徵。
  2. 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臺北市政府係依「臺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接受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委託,接用本市污水下水道系統之用戶由自來水事業處代徵下水道使用費。
    下水道費=總用水度數(實際用水度數+分攤總表差額) * 代徵費用
    依照各縣市政府所訂不一,如台北市及訂定每度用水量徵收5元。
  3. 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為落實「受益者付費、受限者得償」原則,中央制定法律徵收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專供水質水量保護區內辦理水資源保育與環境生態保育基礎設施、居民公共福利回饋及受限土地補償之用。
    水源保育與回饋費 = 用水費 ( 不含營業稅 ) *附徵百分比 (%)
    ( 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自 9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開徵至今附徵百分比皆為 10%)
  4. 分段加壓維護管理費收費標準:
    臺北市政府自94年1月1日起施行分段加壓維護管理費收費標準,由自來水事業接管集合社區及配合市辦山坡地重劃區之自來水用戶應繳自來水加壓設備管理維護費,一段加壓每度3.5元,每增一段加收3元。

因此大多民眾誤解水費很便宜,根據以上的計算方式,民眾應該更加重視節約用水,不應該漠視家庭的漏水,很多漏水原因都要去重視,如水龍頭為拴緊、水塔浮球失靈溢流、馬桶漏水、管線破管……。很多民眾很難察覺漏水問題,都是要等到水費單暴增才會注意,現在智慧電子水表就是要解決民眾的困擾,一旦家中有漏水,都會透過智慧電子水表來警告用戶,漏了多久?漏了多少量??民眾一察覺便能及時遏止,減少水資源及水費浪費。智慧電子水表將在新能源管理扮演重要的角色。而近期電價的調漲,更關係到民生用水,用水量越多,因為水塔透過馬達動力送水緣故,電費勢必跟著繳得越多更是無庸置疑,還是節約用水為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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